本网讯:12月2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鲁教高字〔2013〕18号文件《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第二批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公布我院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我省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省内外专家,对山东省名校工程第二批立项建设单位进行了认真遴选。确定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潍坊医学院(10438)、滨州医学院(10440)、临沂大学(10452)、山东艺术学院(10458)、山东交通学院(11510);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德州职业技术学院(13389)、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3778)、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13856)、泰山职业技术学院(13861)、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14080)、山东理工职业学院(1424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14379);
另外,自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青岛科技大学(10426)、青岛理工大学(10429);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财经大学(10456);自筹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泰山医学院(10439)、潍坊学院(11067)、山东工商学院(11688);自筹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442)、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13966)、山东商务职业学院(14078)、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14081)。
通知要求各立项建设单位要根据本校实际,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坚持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建设思路要清晰,目标任务要明确,实施措施要具体可行。各立项建设单位要多渠道筹措名校工程建设资金,保证名校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实施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指导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由高等教育大省向高等教育强省跨越的重大决策。各立项建设单位要深刻认识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的重要意义,以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平台,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和发展与山东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匹配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教师工作评价制度,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