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学校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目录 >> 学风建设 >> 学术不端查处 >> 正文
学术不端查处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方案

来源:文字: 摄影: 编辑:学风建设审核:
2024-06-27 13:0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落地实施,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系统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健全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坚持教育与实践结合、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明确责任、系统推进、激励创新,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通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引导全校师生及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遵守学术规范,营造崇尚创新、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生态,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4年6月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洪文 张隆海

副组长:徐 锋 宋宪立 车莉莉 郝 民 师以贺

罗文洁 周宏强 赵 伟 楚 鹏

成 员:各部门、二级院部、校区(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

(二)各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科研诚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科研诚信工作。各二级部门要成立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部门科研诚信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鲁理工职院字〔2020〕48号)等文件规定。

学校在6月份集中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各二级部门要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科研诚信方面的文件规定;组织部门全体教师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确保承诺书签订无遗漏;采用专家辅导、分组研讨、个人自学、典型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面向师生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切实提高诚信意识,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二)规范工作程序。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鲁理工职院字〔2020〕48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和调查程序。各部门要加强科研诚信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档案,确保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后续监督和检查。

(三)严查不端行为。学校将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各二级部门要组织全体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文、不漏一项。严查“论文代写买卖”“有组织打招呼”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对发现的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移交学校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维护学术秩序和学术尊严。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二级部门应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的监督和公开,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建立科研项目过程可追溯制度,要求教师在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原始数据等信息在学校科研处存档备案。

学校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在科研处网站设立科研诚信专栏,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发布上级有关文件、学术不端案例及处理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监督。省教育厅把学术不端问题列入高校年度绩效考核减分事项,并与经费划拨、招生指标分配、科研团队和平台申报挂钩。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年度考核以及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严把科研诚信关,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在科技项目立项、荣誉推荐(提名)、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遴选等各类科技活动批准前,应当开展科研诚信状况审核。对于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二级部门,学校将向二级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二级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加,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师生诚信意识,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二级部门要对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小组名单;组织师生学习科研诚信文件规定、分组研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的新闻报道、活动照片;科研诚信承诺书;攻坚行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等)。

 

  •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 邮政编码:272067
  • 办公室电话:0537-3617778  3617779
  • 招生电话:  0537-3617788  361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