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关于举办职业院校航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公开航空指委函〔2026〕6号
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以及“十五五”时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精神,扎实推进航空领域“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中关于教师能力提升的相关部署,切实解决航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专业素养与岗位教学需求相脱节的问题,航空行指委特举办“职业院校航空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现将第二期(低空经济与无人机专业领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二、培训对象
职业院校无人机等相关专业领导、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
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低空经济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情况;无人机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推进情况。面向无人机专业领域,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授课。
四、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2日至17日(7月12日17:00前报到);
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培训费用
培训费28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3.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具体参训注意事项将于报到前通过微信建群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请各学员于2026年7月5日前,扫码注册报名信息。
六、联系方式
报名及培训咨询:航空行指委
李老师:010-58354269,15210123123
会务及住宿咨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杨老师18264737853;尹老师1305588598
附件:1.培训日程
2.培训报名二维码
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代章)
2026年6月8日

附件2
培训报名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