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最高学术机构。2023年度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为行动指南,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将2023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整体学术水平、科研工作发展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一)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切实履行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依法依规支持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能,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保障;校行政、各职能部门充分尊重并积极支持、配合校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以及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涉及学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学术委员会均很好的发挥了咨询作用;学校师生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认可度明显提高。
(二)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领导班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取得新进步。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校行政依法履职,认真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
(三)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在围绕提升学术水平、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有效推进学校的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积极应对和解决在深化内涵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等方面所面临的任务、困难和挑战。
二、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
(一)依法依章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校学术委员会坚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章程》以及《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规章制度,严格依据章程开展工作,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努力发挥自身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
全年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3次。参与课题和科研评奖的初审和市级及以上课题推荐工作、负责对2023年校级课题的评审和立项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委员们能够恪尽职守,义务奉献,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有明显提高。
三、学术委员会下一步工作目标
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优化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依法行使学术权力,推进学术管理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在科学研究、学术评价体系、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